《寿光卫东晨冠化工有限公司DOPO及其衍生物综合提升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为了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DOPO及其衍生物综合提升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寿光羊口化工产业园内,汉江路以东,黄海东路以南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依托现有OPP生产车间、仓库等建筑物、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购置不锈钢卧式储罐、冷凝器、冷却器、混合器等生产设备38台(套),对现有OPP生产装置进行扩建,项目建成后OPP产能由1800吨/年提升至3200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寿光卫东晨冠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寿光羊口化工产业园汉江路以东,黄海东路以南

联系人:吕经理

联系电话:15288820821

邮箱:gcjsb@wdchem.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潍坊宜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aYyRCOESIrQaX8JhZFq2g?pwd=ubrv

提取码:ubrv

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借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下面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hxSI-7X295Oc3pETlOWfA?pwd=bcge

提取码:bcge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结束(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1日)。

 

 

 

公示单位:寿光卫东晨冠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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