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卫东化工有限公司阻燃剂厂2020年第一季度环境影响检测报告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化学工业环境保护管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规定中的有关规定,为了推进和规范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公众参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加强生产环境管理与群众监督,现将本次环境检测报告全文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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